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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章 无量山下群雄聚(9100)

第十二章 无量山下群雄聚(9100) (第1/2页)

在这店中稍坐一会儿后,徐行忽然道:
  
  “有马队过来了,总计七十三人,人马俱甲,皆是军中悍卒、骑的北方大马,领头那人武功不错,有股香气,还有一股极浓的血腥味儿,像是才杀了人。”
  
  说到后面,徐行皱起眉头,目露沉思之色。
  
  香气、骑军……难道是他?
  
  徐行话音刚落,远方忽然响起一个沉闷的声音,就像是阴云中的隐约雷鸣,大地深处的低沉震颤,越来越清晰。
  
  远方依稀可见,一股烟尘如长龙蜿蜒,滚滚而来。
  
  以他和徐行的目力,已经能清晰看见,领头那人是个玉肤红唇,面容秀丽,气质阴柔的年轻人。
  
  他虽是领着一队铁甲骑兵,自己却不披任何甲胄,而是穿着粉红衣衫,神情更是闲适散淡,不像是带兵出征,倒像是悠游踏青。
  
  在这种气氛下,就连他手里那把宽厚且长的大刀,都显得那么无害。
  
  仿佛那不是一把刀,而是这粉袍公子用来展现自己才学、将要挥毫泼墨的毛笔。
  
  高头骏马、美姿容、好粉袍、使大刀。
  
  能齐聚这些特点者,当然只有一人。
  
  那便是惊怖大将军手下的大红人,四将军“蔷薇将军”于春童。
  
  武林人称其为“蔷薇不下马,惊怖不归天”。
  
  于春童向来是个讲排场、爱享受的人。
  
  如果在他面前,有人比他更讲排场、更爱享受,那这个人一定活不长了。
  
  可惜,大将军这次指派给他的搭档,就是那个万中无一,甚至是十万、百万中无一的例外。
  
  在这个人面前,哪怕于春童再有脾气,也得乖乖收敛起来。因为,他是“天下四大凶徒”之一、“大劈棺”燕赵。
  
  不过于春童能忍燕赵,燕赵却忍不了他。
  
  这名震天下的慷慨汉子,在跟于春童汇合后,只留下轻蔑的一句“大丈夫何作妇孺态”,便带着自己那艳绝天下的三十一名红颜知己扬长而去。
  
  纵然于春童再有定性、再害怕燕赵,亦要为此怒上心头、怒发冲冠。
  
  他发泄怒气的方式简单极了,便是杀人。
  
  其实,于春童本是大连盟副盟主,“神一魁”曾谁雄之子,十八年前,曾谁雄被凌落石陷害惨死。
  
  于春童恨凌落石杀死自己父亲,害得自己家破人亡并且得隐姓瞒名苟且偷生,却又无能为力,最终在这种苦痛煎熬中,性情大变,满腹杀性戾气。
  
  他不敢找大将军报仇,便以屠戮弱小为乐。
  
  对于春童来说,杀人,就像写诗一般过瘾。
  
  ——他一向是用别人的命,来过自己的瘾。
  
  写诗有诀窍、需推敲,杀人亦是一样。
  
  甚至在于春童看来,杀人是远比写诗更有诀窍,也更需要推敲的学问。
  
  等于春童用二十七种刀法,屠尽一个村落的村民后,他才终于将这股怒气发泄了出去。
  
  怒气虽消,恨意却浓。
  
  杀完最后一人,于春童已下定决心,不准备让燕赵再活在世上。
  
  世上本来就不可能人人活得长、活得好,但有人为了自己可以活得长一些、好一些,而不惜使别人活得少一些、更坏一些。
  
  于春童无疑正是这种卑鄙小人。
  
  他更明白,光是卑鄙,也没有用,想要出类拔萃,取得胜利,不但要卑鄙,而且还要无耻,要够忍残,还得要能屈能伸,要下流,要不择手段。
  
  在《少年冷血》世界线,于春童正是凭借这种指导思想,接连害死了数位实力更在自己之上的好手,并做了诸多禽兽不如、惨无人道之事。
  
  所以,纵然自知武功、势力皆不如燕赵,可于春童仍是敢对燕赵动心思。
  
  铁手和徐行看见他时,于春童也看见了他们。
  
  因连日奔波,铁手身上已是风尘仆仆,显得其貌不扬,兼之他一身内功早就修行到了圆融无碍的地步,含而不露。
  
  是以,一眼看过去,任是谁也认不出来他竟然是名震天下的“铁手”铁二爷,只会觉得这是个老实巴交的力工,最多最多,也就是大户人家的护院罢了。
  
  于春童自然也不可能勘破真相,所以他只看了一眼铁手,便将注意力全部放在徐行身上。
  
  哪怕走过数千里路,徐行身上仍是一尘不染,那俊美如神的面容、英挺修长的身姿,在这乡村野店中更显得脱俗。
  
  就像是滔滔沧浪,虽发源于世外雪峰,虽是清冽澄澈,却毫不给人阴冷森寒之感,反倒是有种一旦抱定东去大海之志,纵使征程多艰,亦绝不复回的昂扬坚定。
  
  连于春童这么俊秀的人看了,心头也升起一股妒意,这妒意就像是一点火星,照亮了他的脑海。
  
  于春童忽然又想起燕赵对自己的轻蔑,大将军对自己的侮辱,还有很多很多以前的事。
  
  此时此刻,于春童心中那股强压下去的燥气、郁气、怒气,一下子如洪水猛兽般窜了出来。
  
  他只觉得胸膛奇痒无比,像是有什么东西要破体而出。
  
  那是强烈到难以抑制的施暴欲。
  
  于春童目光灼热,舔了舔嘴唇,下了决定:
  
  在享受燕赵这道主菜之前,先杀了此人,也是不错的享受。
  
  很快,于春童的马队就停在铁手和徐行面前。
  
  马蹄声齐齐止住,天地亦在刹那间安静下来,只剩细微的人马呼吸声。
  
  老板和小厮既然敢在这种荒无人烟之地开店,自然也是有些见识。
  
  他们一看这阵势就知道不好,身手敏捷、动作娴熟地躲到柜台后,大气都不出一口。
  
  唯有徐行和铁手,仍然安坐桌旁。
  
  于春童勒马于店外,居高临下地俯视徐行,看了好一会儿后,他才开口,用一种说不清是嫉妒还是羡慕的语气,悠悠道:
  
  “姿容出众倒也罢了,气质竟也如此不凡。
  
  朋友,似你这般人物,本不该出现在世间、更不该出现在我眼前的……”
  
  他叹了口气,挥挥手。
  
  “杀了吧。”
  
  于春童的语气颇为遗憾,满怀痛惜,也同样透出一股猛烈杀气。
  
  听到这番话,徐行虽在认出于春童身份之时,就做好了作战的准备,却还是流露出错愕神色。
  
  自练成拳势以来,他一向是用多种感官与精神境界并合,来观察万事万物,是以对自己的容貌向来没什么概念。
  
  因此,徐行根本完全没想到,自己有朝一日,竟然会因为这张脸惹来麻烦。
  
  就在徐行错愕之际,弓弦崩动声四起,锐气破空鸣响,十五根锋矢撕裂气流,从店外迸射而来,这些军士竟然把躲在柜台后的老板和小厮,也纳入了射击范围!
  
  于春童盯着徐行那张脸,已经能够想象出,这不似凡人的俊美少年被射成筛子的模样。
  
  这种令绝美事物彻底破碎,化美丽为丑恶的瞬间,正是于春童的最爱。
  
  想到此处,他胸中那口因燕赵而起,由徐行引发的燥气,似乎也要得到完全地发泄。
  
  就连铁手都没想到,于春童杀人的理由竟然是如此随意,杀人的手段又是这般凌厉。
  
  他胸中猛地腾升起一股怒气,一拍桌子,便要将这嚣张跋扈、视人命如草芥的将军当场擒拿。
  
  可徐行比他更快了一步。
  
  下一刹那,于春童那呼之欲出的痛快笑声,硬生生憋在喉咙里,化成一道急促且短暂的惊呼。
  
  因为,徐行根本没有如他所预想那般,浑身上下被射出血肉窟窿,其人仍是那般好整以暇、一尘不染的模样。
  
  刚刚,徐行没有做出任何激烈的动作,他只是站起身,走了两步,来到门前,伸了伸手。
  
  他起身迈步之时,用到的力量极小,身子与其说是走出去,倒不如说是晃出去、飘出去。
  
  伸出来的五根手指,更是轻柔而缓慢,就像是在摘一朵娇嫩欲滴的花朵,一捉一拿。
  
  那十五根箭矢也像是落花一般,轻飘飘地落在他手中,整齐且完整,丝毫没有刚刚那种杀人夺命的凌厉,安静宁和得就像十五根芦苇。
  
  没有人能够想得到,这个年轻人竟然能如此轻易地攫取这十五根箭矢,并且做得那样随意而自然。
  
  要知道,于春童带来这七十多人,全是大将军麾下优中取优的精锐,每一个人都是勤修内力,精通数种劲力变化,一旦射箭,更是能将全身之力聚于一点,尽数爆发出来。
  
  论爆发力和杀伤力,无论刀枪剑戟,都不如箭矢来的纯粹与猛烈。
  
  这每一根箭矢中所携带的纯粹力量,都足以将一匹高头大马射得横飞出去,且每一根箭矢都有截然不同的劲力,千奇百怪、各有奇妙。
  
  哪怕是对于春童自己来说,这十五根箭矢,也绝不是那么好接得下来的。
  
  可十五根箭合于一处,落到徐行掌中后,其中那种爆炸性的恐怖力量,竟是彻底消失。
  
  唯一能够证明这力量曾经存在过的证据,便是徐行身上那件,正在飘扬鼓荡的青布衫。
  
  简直就像是泥牛入海,只溅起轻微涟漪。
  
  于春童目瞪口呆,刚想说些什么,徐行已抬起右手,将十五根箭矢悉数奉还,箭矢破空声同时响起,汇成轰鸣雷动,破空直击。
  
  噗噗噗噗噗!!!!
  
  接连十五道血花飞溅而出,十五个射箭的军士皆是眉心中箭,仰头栽落马下,生机断绝。
  
  这些骑卒战死后,失去主人约束的战马也惊慌失措地乱动起来,将原本整齐的军阵都给冲击得混乱起来。
  
  直到此时,追逐箭矢的暴风才姗姗来迟,将整个店面中的桌椅条凳都吹得震动不已。
  
  未及收拾的锅碗瓢盆、餐盘杯碗发出清脆破裂声,碎成数块。
  
  木质窗框更是发出哗啦啦地声响,一截截地断裂,被汹涌气流带出去极远,
  
  于春童眼前一黑,头脸都被这股气流吹得皮肉颤动,束在身后的长发也飘扬散乱。
  
  风暴中,他感到有某种存在正朝自己突袭而来,想也不想地拔出大刀,挥刀一劈。
  
  那是蔷薇将军于春童的独门绝技,“失空劈”。
  
  一刀劈出,势大力沉,简直就像是一道亘古长存的列缺霹雳,挟浩浩天威自九天砸落。
  
  于春童虽然被气流压迫得睁不开眼睛,呼吸也几乎停滞,可他仍然能够通过听觉精准地判断出,自己这一刀已然正中敌手。
  
  于春童精于杀人也善于杀人,往往大刀一劈,便能将对手的身体构造、乃至肌肉纹理都了解得七七八八。
  
  但这一次,这种敏锐的感觉,仿佛失去了效用,因为自刀身反馈来的信息,分明告诉他,那绝不是一具肉体凡胎的人体。
  
  至于究竟是什么,于春童也给不出答案。
  
  因为哪怕是他认知中最坚硬物质,也没有那东西来得坚不可摧。
  
  与其说是坚硬,倒不如说是刚强。
  
  质地至刚,劲力至强!
  
  金铁铿锵声中,于春童手中那把尤其厚重的大铁刀,竟被一只分外白皙,宛若美玉雕成,泛着莹莹玉光的修长手掌,硬生生捏得粉碎!
  
  又听砰然一声,于春童紧握刀柄的右手掌心,炸开一蓬血雾,整个手掌连带着半截小臂,都被反冲而来的劲力给彻底震碎。
  
  血雾竟然不是红色,而是夹杂着一抹深沉且暗淡的黑,这是于春童藏在粉红袍子里,准备用来暗算高手的“黑血”毒。
  
  这乃是老字号温家高手制造的奇毒,一旦身染此毒,哪怕只是有一小点伤口,便会死于非命。
  
  “黑血”的创造者温吞水,只是因为有一道比纸还薄、比睫毛还短的小伤口,沾上了一点黑血,这小伤口便在极短时间内,扩大成比身体还大的伤口,回天乏术,当场身死。
  
  当时“活字号”的解毒高手就在温吞水隔壁,却依旧赶之不及,可想毒性发作之快。
  
  于春童反应极快,虽然断了刀,仍是奋力挥舞剩下那半截残肢,内力倾泻而出,化作澎湃大潮,卷动自己的血肉碎片和黑血奇毒,朝徐行劈头盖脸地打去。
  
  于春童打出这一击后,亦是一夹马腹,将残存内力灌注进坐骑中,令这头格外高大健壮的骏马向前狂奔而去,自己则是冲天而起,朝众军士身后纵去。
  
  以徐行的嗅觉和敏感,自然能分辨出“黑血”的毒性,可他却只当这东西不存在,紧闭毛孔和七窍,在血雾中胜似闲庭信步,肌肤只一震,便将毒水抖飞出去。
  
  ——徐行早在大明王朝世界,修成“炼皮极境”之时,就已能做到入雨不湿,分水而行,如今自然面对些许毒水,自然是更为轻松。
  
  徐行向前一步,刚刚捏碎大铁刀的右手指尖微曲,似张非张,抵住马头。
  
  按住马头刹那,徐行掌根塌按,右肘垂落,肩头外顶,架住这股沛然冲势,再往下一搓,力道顺着脊柱沉到尾椎,腰胯裹劲,膝盖弯曲,足掌猛然踏地。
  
  啪的一声,徐行脚下炸开两个直没小腿的深坑,尘埃四起,泥土崩碎成块。
  
  战马哀嚎一声,如负重山,健壮的四肢猛然弯曲,向前扑倒。
  
  徐行则是向前一步,左手环抱马头,将整匹战马横举而起,朝于春童抛飞过去。
  
  “不好!”
  
  于春童刚刚落到地上,正要施展身法,发足狂奔,就感觉身后传来猛烈的风压。
  
  这匹骏马乃是惊怖大将军专门挑选出来,赠予于春童的“雪鸦神骏”,体格尤其健壮,高出寻常战马足足一头,体重也有将近两千斤,比起马这种驼兽坐骑,到更像是一头凶狠的食肉猛兽。
  
  这样一匹高头大马,被徐行横举扔出去,那样的威势和力量,简直是无可比拟。
  
  这种场面甚至令绝大多数久经战阵的军士,都感到一种发自心底的惊恐和震悚。
  
  他们不是没有见识过武林高手,可却没有哪一个高手的手段,能比徐行这种纯粹至极的酣畅勇力,来得更直戳了当、更震撼人心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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