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一章 不灭金身(求订阅求收藏求月票推荐票) (第1/2页)
苏牧站在院落之中。
月光如同轻纱一般笼罩在他的身上,他身上的皮肤,竟似在闪烁着点点金光。
一股奇异的力量在苏牧全身上下涌动,注入他的每一个细胞之内。
苏牧静静地站着,接受着那股力量的洗礼,甚至忘记了时间的流逝。
不知道过了多久,苏牧终于睁开了眼睛,瞳孔之中,一道异样的金芒一闪而没。
“这边是淬体极境吗?”
苏牧缓缓地将手抬到眼前,只是握了握拳头,身上就发出一阵炒豆子般的噼里啪啦的响声。
皮膜、肌肉、大筋和骨骼,有一种鱼水交融,不分彼此的感觉。
动作之间,周身力量整合为一,轰然炸裂开来。
这边是淬体极境。
苏牧有一种感觉,如果是现在的他对上何光韶,哪怕不用意境,他也能一招击败对方。
寻常淬骨圆满的武者,已经很难挡得住他一击了。
淬体极境的体魄,堪称恐怖。
“这还仅仅是淬体极境的力量。如果算上由淬体极境衍生出来的肉身神通——”
苏牧回忆着脑海中多出来的信息,连他自己都很难估计他现在的实力达到了什么样的程度。
肉身神通,不灭金身。
这种神通,会将人的体魄提升到一种不可思议的程度。
防御力、力量、生命力,都会得到某种程度的提升。
简而言之,就是让人力气更大,更抗揍,受伤以后恢复的更快。
这是一种均衡发展的肉身神通。
某种意义上或许不如那些“偏科”的肉身神通,当胜在全面。
最主要的是,不灭金身有个最大的优势。
那就是到了极致之后,不灭金身,甚至可以滴血重生。
这便是不灭二字的由来。
当然,对于现在的苏牧来说,滴血重生还遥不可及。
“不过就算如此——”
苏牧心中暗自道,双手猛一握拳,不灭金身发动。
原本白皙的皮肤,一瞬间蒙上了一层淡淡的金光,体内力量随即暴涨三成。
锵!
苏牧拔出秋水刀,用力在手臂上斩了一刀。
清脆的金铁交鸣声中,秋水刀直接被坚韧的皮膜弹开。
“好强的防御力!”
苏牧心中暗自道,“普通的淬骨圆满,哪怕手持神兵利器,也很难破开我的防御了。
淬体境范围之内,我就算站着不动,也很难有人能伤到我了。”
他对不灭金身的效果十分满意。
他现在,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换血之下无敌了,就算是遇到普通的换血境,也未必就没有一战之力。
“不过维持不灭金身状态,对体力的消耗极大。”
苏牧评估着身体的变化,“以我现在的体力,也只能维持一刻钟。”
一刻钟范围之内,防御力几乎翻倍,力量提升三成,这种效果,已经非常逆天了。
苏牧收起不灭金身,再次用秋水刀在手臂上斩了一刀。
这一次勉强切开一道口子。
不过很快,他肌肉和皮膜收缩,伤口便止住了血。
紧接着,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,那条数寸长的伤口,就开始愈合了。
这是不灭金身的另外一个效果,这个效果不需要刻意施展神通,被动就会产生效果。
不灭金身会极大地提升身体的生命力,反应在外面,那就是受伤之后,恢复的速度会大大提升。
这其实才是不灭金身最逆天的地方,也是肉身神通的不可思议之处。
如果只是防御力和爆发力的提升,那有许多武技也能有同样的效果,根本体现不出来肉身神通的强悍。
但是对生命力的提升,绝非武技能够做得到。
现在苏牧只是伤势恢复得快,等他修为高了,断肢重生,甚至滴血重生,也未必不能做到。
哪怕是现在,对普通武者来说足以致命的伤势,他也能扛得住,面对危险活命的机会自然大大增加。
不灭金身,很赞。
苏牧手持秋水刀,缓缓地施展着刀法,不断熟悉着身体的力量,一直到天色大亮,他才收起了秋水刀,唤人进来,洗漱更衣之后,便直接去了前院的衙门。
苏牧刚刚坐下,余秀江便急匆匆地走了进来。
“大人,出事了!”
余秀江一脸慌张地道。
“何事?”
苏牧平静地道,实力给了他平静的底气。
“前几日荣华会有一批货物在城外被劫,沈义之求到东城司,陈捕头带人出城去追查,去了好几日,一直都没有回来。”
余秀江喘息着说道,“今日一早,东城门那里,被人丢了一具尸体,正是之前随陈捕头出城去的捕快!”
自从苏牧斩了荣华会的前会长马双成之后,他随手指认的新会长,感念苏牧的知遇之恩也罢,破罐子破摔也罢,反正是彻底倒向了东城司。
早请示晚汇报,就差整天都待在东城司了。
这么做有一个最大的好处,那就是东城司成了他的靠山,有什么麻烦,他都来找东城司解决。
就像这种货物出了问题,如果是以前,他们根本不会报官,而是派出自己的护院武师去追查。
但是现在,有东城司的力量,为什么不用呢?
不用白不用。
东城司享受了他们的投靠,那自然也得付出一些什么。
有得有失。
这种事情,连苏牧都无法控制。
毕竟收了小弟,你就有责任有义务保护他们的利益,否则以后谁还跟你混?
“我记得,武陵城东郊,似乎并无势力太大的匪徒。”
苏牧沉吟着道,“以陈松的实力,按说不至于出什么问题,会不会有陷阱?”
沈义之虽然表现得服服帖帖,但是荣华会不是真心归顺东城司,这一点所有人都心知肚明。
有苏牧在上面压制,他们不敢掀起什么风浪。
但难保会不会有人抽疯,挖坑陷害东城司的捕快。
甚至,有可能是冲着他苏牧而来。
“应该没什么问题,沈家的货物,这次是由沈义之的嫡长子押送的,他来报官的时候,他儿子就已经死在了匪徒手中。”
余秀江摇摇头,说道,“用嫡长子来作饵,我觉得沈义之应该还没有这种气魄。”
苏牧点点头,脸上露出思索之色。
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,嫡长子除非不成器,否则都是要继承家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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