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一章:三姐小财迷 (第2/2页)
若今天换成是往日的她们,得到至宝一般的东西。
被强者看重,修为被瞬间镇压,没有丝毫反抗的余地。
没有强大的帮手,没有足以自保的手段,那么两株神元药换来的神级剑术,只能乖乖的双手奉上。
甚至还有被灭口的可能,但今天不同往日。
他们之时配角,但依旧感到兴奋,那种被护佑的感觉,真不是散修能比拟的。
二人心中要加入蛮族的决心,更加坚定。
就连一心想加入神剑山的李寻雪,她也更加坚定加入蛮族,见识到这群神剑山弟子、长老丑恶的嘴脸,真替自己委屈。
这样的人,这样的宗门和长老,配得上自己加入?
四周的人们,看着神剑山的人,来也匆匆,却也匆匆,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。
对于这群少男少女,心中也是无尽的震撼,他们还是第一次看到神剑山的人吃瘪。
对于这群少男少女,也是无比诧异,其背后宗门,定然不比神剑山逊色。
那么整个蛮荒,就只有一个宗门,那就是蛮族,一个传承悠久,蛮荒土生土长的宗门。
不像神剑山,几百年前,突然杀进来的一般,四野树敌。
其弟子,更是飞扬跋扈,不可一世。
被欺压都算你运气好,甚至有很多时候,你只是看上一眼,就有被击杀的可能。
辰南几人,也没过多逗留,直接选择了回去。
哪位老者说得对,自己等人实力还很弱小。
黑市,还有一种说法,那就是黑吃黑,看谁的实力强,看谁的心足够黑。
自己怀揣神元药,早就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,若是继续留着,哪怕有着老爷子威名,也不一定安全无忧。
所以选择速回,是最佳的选择。
随着几人的离去,四周围观的人们,也纷纷离开。
这个小小的闹剧,丝毫不影响黑市的运行。
当辰南回到蛮族据点,立即将自己关在了屋中,小心翼翼的拿出那本神级剑术。
刚刚打开,一股时间的气息,扑面而来。
仿佛走进了一段过往,一位绝世剑客的一生。
我很平凡
作为一名剑士,甚至没有同辈那样的资质。
在才气横溢的天才们中,我是多么的平凡啊。
嫉妒、厌恶、绝望,蚕食着我的元神。
我知道这样的情绪,会阻碍我的成长,但作为平凡剑士的我,又怎能控制?
在一次次生死历练之中,我感悟到了我手中的剑,我第一次顿悟,得到了第一次升华。
剑:百兵之君。
剑如人,人似剑,它笔直,双刃,不出鞘则已,出鞘必见血。
上有君临天下之气,下有儒雅谦卑之息。
它不是杀人工具,它是一种精神,惩恶扬善,铲奸除恶、生死不惧。
尽管我之时一名最为普通、平凡的剑士,但我依旧相信这世间的美好。
即使再多的不甘、不公,即使这样我依然相信,天生我材必有用,总有一天平凡也会大放异彩。
即使在绝望中结束,我也会坚定的挥舞我的剑,爆发出我毕生的力量,不留丝毫遗憾。
于是我顿悟了,我的才能就是平凡,我只是一个为了生存下去的凡人。
平凡,但不代表平庸。
在艰苦修炼中的艰苦,为活下去的信念而生的证明。
现在我心无悔,资质平庸,但不平庸,这并非罪过,平凡早已融入我的魂,我升华了它,这就是我的剑,我的魂!
我第一次顿悟,让我的元神得到了升华。
我手中的剑,仿佛有了灵魂一般,变得更加得心应手,仿佛融入了自己的灵魂一般。
因此,我将此境称之为剑魂。
读到此处,这本书散了,化为了无尽尘埃,从指尖缓缓滑落。
辰南双眼通红,有对散修的同情,也有无尽的钦佩。
哪怕是最为平凡的剑士,面对任何苦难,都有一个永不放弃的心。
哪怕资质平平,也依然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,相信存在即有理。
“原来有一种境界,能赋予剑灵魂,宛如自己手臂一般得心应手,剑魂境界。”
辰南第一次听说,剑修还有境界之分。
按照其描述,剑修之人,分为三个境界。
剑士、剑魂以及剑神。
但后边的话,显然随着飞灰,化为了尘埃,永远的消失在了世间。
辰南心中有些失望,仿佛自己就是罪人一般,让这位强者的自述,就这么消失在了自己手中。
但也有一种恍然,这不知存在几百年,甚至几千上几万年,保守风霜的神级剑术,终于完成了他的使命。
让人知道了这位最为平凡的剑修,更是地到了他的传承。
没错,辰南在这本名叫神级剑术的自述中,得到了一招强大的剑技--瞬斩。
没有霸气的名字,宛如与这位强大绝世的剑修一般,平平凡凡,普普通通。
在拔刀的一瞬间,一道毁天灭地的剑气,瞬间绽放而出,摧毁瞬间一切一般。
宛如平凡的他,哪怕在绝望之中,也会挥剑,奋力爆发出自己毕生力量的一剑,不留丝毫一般在世间。
仿佛在诠释着,哪怕资质平平,最为平凡的剑士,哪怕是散修,也能爆发出惊天动地,甚至毁天灭地,不逊色任何天骄的绝世一剑。
无疑辰南是幸运的,此书流传近几千年,真正领悟的,没有一人。
不然也不至于,苍老如此,也不至于还未观看完毕,就难经时间侵蚀,化为了飞灰。